和西方人相比,中国人重家庭和血统,轻他人和社会,是一个不争的事实,这是为什么呢?这是好还是坏呢?思考这个问题时候突然有这样几个例子映入脑海中——
第一,和英语相比,中国人对于亲戚的称谓复杂得多,而且远近分明。比如儿童从小就知道爷爷奶奶更亲,姥爷姥姥次一些;堂兄弟因为是一个姓氏,所以比表兄弟近一些。如《红楼梦》中,贾宝玉对吃醋的林黛玉说道,论远近,林黛玉比薛宝钗更近,因为一个是姑表亲,另一个是姨表亲。这种观念,西方家庭中相当罕见。
第二,在亲友中,笔者认识好几个老太太,曾经先有了外孙,起初对外孙很疼爱。但是后来有了孙子,于是就对外孙疏远了,因为她有了“自己的孙子”。
第三,笔者童年时住在部队大院,邻居有一家,夫妻俩不育,后去乡下领养一男婴,而且长相还颇似这家夫妻中的女方。但是由于这男婴逐渐长大会说话并懂事了,邻居闲话多,为了避免邻居告诉养子领养的经历,这家夫妻突然有一天不辞而别,搬家了。
第四,笔者认识两位三十大几的女性朋友,二人都是离异,都带有一个五岁儿子。二人都说,谈了好几个对象,处得都不错,但是唯一的障碍就是这个儿子。二人都说,几个男朋友都觉得,女方的儿子五岁了,已经懂事了,而且不是跟他生的,所以日后恐怕“有麻烦”。
第五,笔者当初带小狗宝宝去做绝育,几个中国朋友都不无遗憾地说:“你也得让宝宝当一次爹再做啊!”他们觉得小猫小狗做绝育是灭绝天性,至少也应该让他们先传宗接代以后再做。
上述五个现象,笔者在加拿大甚至美国十几年生活从未观察到,而且跟老外说起,他们非常不解。
对于第一条,老外爷爷和姥爷不分远近,词汇也不分,只是为了特别分辨哪个是哪个,才加上一个词,表示这个“爷爷”是父亲一方的,那个“爷爷”是母亲一方的。他们对堂兄弟、表兄弟也是一不分词汇,二不分远近。
对于第二条,老外有了孙子和外孙,一般来说没有厚此薄彼之做法,一视同仁,而且对人都说这是自己的孙子,别人也不关心究竟是孙子还是外孙。
对于第三条,美国白人至2015年为止,从中国领养了超过80000多孤儿,而且大多数是被抛弃的女婴或有先天疾病的婴儿,难道这些人不怕婴儿长大后知道不是亲生的吗?如果为了隐瞒领养的事实,这些美国人完全可以去俄罗斯和贫困的白人国家领养婴儿啊!中国汉族人有多少人愿意领养维族孤儿或非洲孤儿呢?
对于第四条,老外找对象,如果遇到对方带着孩子,大多数还真不计较,而且能够视如己出——这一点加拿大笔者几乎所有朋友都观察到了。在加拿大滑铁卢,通过笔者找到中国女朋友的一个英国木匠,有一次带着中国女朋友的八岁女儿去商场买菜,被一个中国人看见。那个中国人居然问我:“一个老外牵着一个中国小女孩,他也不怕别人说那女孩不是他生的?” 这就是典型的中国式血统论的思维。
对于第五条,老外就更嗤之以鼻了。所有加拿大兽医都说这种想法是荒谬的,宠物早做绝育早长寿健康;至于让宠物施展“天性”到处交配生育,反而有很多害处。
为什么欧美人就没有中国人如此注重家族血统呢?笔者今日从亚马逊网订购一本新畅销书《政治秩序的源泉》,作者旁征博引、博古通今,专门探讨世界各个地域文化的政治、宗教、文化差异问题。当今世界的现代文明、民主和富庶的国家基本全是以基督教文明的国家,这是和宗教不无关系的。
书中有一章专门讲述基督教动摇了欧洲的家族观念。作者认为重家族与血统是任何部落社会都有的现象,但是欧洲基督教抛弃了以家族为社会细胞的社会组织方式,主要是教会势力庞大,为防止财产在每个家族中传承。如果基督徒没有子嗣,那么在他死后,教会会独享物资(基督徒的捐赠),有利于教会的可持续发展。笔者认为作者的论断很有说服力。当今西方社会的一切特质都和基督教不无关系,如宪政、司法独立和民主、平等、博爱的价值观。
总之,这是一本好书,对我很有启发,也佐证了相当一个时期以来我的一些假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