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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彰先进集体及个人
霍山县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“长安杯”
表彰大会现场
大会主席台
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田淮武出席会议并讲话
副市长陆秀宗在会上宣读了市委、市政府的有关表彰决定
颁发奖金
6月1日上午,霍山县召开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“长安杯”庆祝大会,隆重表彰在历时12年的争创过程中,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省综治办副主任张兵,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田淮武,副市长陆秀宗出席庆祝大会。
会上宣读了来自省、市领导对霍山县得此荣誉的贺信,副市长陆秀宗宣读市委、市政府表彰决定。会议现场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。获奖单位和个人代表做交流发言。
田淮武在讲话中代表市委、市政府、市政法委、综治办向霍山县获得“长安杯”表示祝贺,向工作在综治岗位上的干部职工表示感谢。他指出,霍山县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,一手抓社会综合治理,不断创新,取得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突出成绩。霍山县要珍惜这一来之不易的荣誉,并以此为强大动力和新的起点,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中,进一步创新机制,创新载体,创新方法,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,落实各项政策措施,在新的时期和新的形势下,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,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好排头兵。
全市要深入开展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学霍山”活动,实行抓领导、领导抓的职能意识,抓系统、系统抓的系统氛围,抓落实、求实效的优良作风,抓创优、争先进的社会氛围,抓综治、促发展的工作思路,全面推进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,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。
据了解,5月18日上午,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,霍山县蝉联三届荣获“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”,胜利捧回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项-“长安杯”。“长安杯”是中央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最高褒奖,中央每四年在全国进行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评选,获得“长安杯”必须是连续三届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得主,目前全国仅有4个县(旗)获得这一荣誉,霍山县是我省唯一一个获得“长安杯”的县区。
霍山综治全国先进四连冠再捧“长安杯”
中安在线讯
日前,从全国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,霍山县被评为“2009—2012年度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”,实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全国先进“四连冠”,第二次捧得“长安杯”,顺利跻身全国“平安高地”。
“长安杯”是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(原来名为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”)工作的最高奖项,是一个城市社会管理水平、和谐社会建设成果、发展环境的“金字招牌”。必须连续三届(每四年一届)被中央综治委评为“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”,才能获得参评资格。霍山县1997—2000年、2001—2004年、2005—2008年连续三届荣获“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”,于2009年第一次捧回全国综治最高奖“长安杯”。今年再次荣获“2009-2012年度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”称号,连续四届16年被评为全国综治先进,并因此第二次捧得“长安杯”。近年来,该县通过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,实现了“社会安定有序、人民安居乐业”的目标。(通讯员邱前东记者赵波)
霍山再捧“长安杯”
日前,霍山县被国家相关部门授予“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”荣誉称号,并再次捧回“长安杯”。“长安杯”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最高奖项,每四年评比一次,是该领域时间跨度最长、涵盖内容最多的一项综合考评,是一个城市与地方社会管理水平、和谐社会建设成果、发展环境的“金字招牌”
。 (张大鹏)
霍山荣获全国法治县区创建先进单位称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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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06-11 18:26:33